我國律師的業務協作,從無到有、從無序到有序,從個別律師的業務操作和零散需求到整體協作,都需要一個超越律所的第三方機構介入、指導和研究。律師專業服務聯盟正是為滿足這種需求而建立的全新平臺
  □本報記者徐向良
  國內首個律師專業服務聯盟平臺——中律縱橫·專業服務聯盟近日在京成立,全國百餘知名律所及優秀律師成為首批聯盟會員。
  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司長杜春在給中律縱橫·專業服務聯盟合作對接會發來的賀詞中表示,成立服務聯盟對我國律師業轉變服務理念、改革作業方式、提升職業水平、拓展服務效能等方面起到引領作用,將為提升律師業整體水平、競爭能力和作用作出積極貢獻。
  新平臺改變服務模式
  “法律服務應該向標準化發展,要讓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有可以評價的標準和依據。律師專業服務聯盟作為一個全新平臺,就是要建立標準化的法律服務流程,改變傳統的服務模式。”中律縱橫·專業服務聯盟主席鄭繼軍說。
  據介紹,我國律師從業人員缺少群體合作、技術與資源共享機制。律師個體職業專業化程度不高,無法滿足社會各界對法律服務的需求。
  “我國律師的業務協作,從無到有、從無序到有序,從個別律師的業務操作和零散需求到整體協作,都需要一個超越律所的第三方機構介入、指導和研究。律師專業服務聯盟正是為滿足這種需求而建立的。”鄭繼軍說。
  鄭繼軍介紹,過去的律師服務沒有走市場化和專業化之路,律師主要靠人脈和口碑獲得業務。律師專業服務聯盟顛覆傳統法律服務模式,讓律師服務實現商品化、標準化和市場化。而且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邊界也被打破,不再局限於某個律所、某個城市,從過去的被動服務向未來主動為客戶提供有價值的服務轉變。
  “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才會做得更專業。”鄭繼軍表示,律師專業服務聯盟就是要改變每個律師都是多面手的狀況,細分法律服務業務,形成專門的法律產品研發、營銷、管理、解決團隊,讓聯盟的每位律師都能專註於某一方面的法律服務,更好地服務客戶和社會。
  新業務成為關註焦點
  “律師在商標法律服務方面終於不再缺位了。”中律縱橫·專業服務聯盟發起人之一、北京天馳洪範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馬翔說。
  在馬翔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近20年裡,我國商標代理業務中罕見律師身影。2003年國家放開商標代理市場後,律師仍然沒有機會從事商標代理。2010年商標代理管理辦法修改後,律師才可以從事商標代理。
  “直到《律師事務所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管理辦法》生效的2013年3月28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窗口首次受理律師事務所接受客戶委托遞交的商標申請,商標代理業務的大門才算真正向律師敞開。”馬翔說,商標代理業務最大的特點是標準化和流程化,特別適合技術輸出。“通過律師專業服務聯盟,我可以把多年商標代理的經驗分享給全國律師。”
  據介紹,5月1日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正式施行,明確規定違反商標法的,商標代理機構要有能力作出判斷;更重要的是異議對抗性增強,引入口頭審理制度。
  多位律師接受記者採訪時坦言,商標代理作為一項新的法律業務,許多專業法律知識需要補課,儘快提升自身商標法律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已成當務之急。
  新探索推高交流熱情
  “近年來,企業員工維權意識越來越高,企業的管理和法律的摩擦越來越多,企業對法律服務的需求越來越深入。”上海藍白律師事務所主任陸胤表示,企業除了要求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外,還要求提供其他專業服務。比如用工方式的轉變,單從法律角度談很容易,但企業需要律師拿出解決方案滿足管理需求。
  “律師專業服務聯盟平臺可以實現資源整合,有效解決客戶的燃眉之急,真正實現服務方式的轉變。”陸胤說。
  “商會是需要法律服務的,而很多律師的服務卻沒有切入這個領域,也沒有人成系統、成規模地做,主要還是因為律師會糾結於商會企業會員多,法律服務業務無從下手。”中律縱橫咨詢有限公司商會事業總經理李夢欣介紹了自己多年從事商會法律服務的經驗。她認為,律師專業服務聯盟最大的好處就是,能整合聯盟專業律師資源,為商會企業提供跨區域、跨專業的服務。
  “我國保險業發展了幾十年,但認真細究保險市場法律服務不難發現,這幾乎是一個只圍繞保險公司服務的單邊市場。針對投保人的法律服務,除個案代理外,並沒有系統的市場開發。”上海瀛東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元武介紹說。
  元武認為,在國內既懂法律又懂保險實務的律所不多,加上保險銷售人員從業水平不高,不懂得站在客戶角度設計保險方案,保險公司與投保人信息不對稱的情況長期存在,制約了保險業健康發展。應該打破行業壟斷,讓律師既為保險公司又為投保人服務,形成健康良性的保險業生態圈。
  本報北京5月1日訊
  □ 製圖/周斌
  (原標題:顛覆傳統律師服務模式被動變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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